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届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往届毕业生须为山东户籍或山东生源。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1984年11月6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1月13日17:30。应聘人员从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qiu.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岗位+姓名+电话”的格式重命名),将①Word格式《报名表》(带电子版彩色照片);②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报考诚信承诺书》电子照片或扫描版一同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aqlyldk@wf.shandong.cn进行网络报名,邮件主题:“安丘事业单位报名+姓名+电话”。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个别紧缺岗位由事业人员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领取准考证
网络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请于11月17-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凭身份证到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公室(市北区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33室)领取准考证。同时提交本人签字的《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现金缴纳,请自备零钱。委托他人办理的,现场出具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同时带齐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材料原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经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现金缴纳,请自备零钱。委托他人办理的,现场出具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发布。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日期为11月22日,笔试详细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安丘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绿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按1:3比例,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岗位A、岗位B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岗位C、岗位D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言语表达、反应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要素。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日期、地点及相关流程另行公布。
3.确定初录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的比例,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在本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考生参加考试需科学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4396133(节假日除外)。
附件:
附件2:2020年安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安丘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