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岗位、专业
见附件
二、引进资格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能适应经常性24小时值班;
4.年龄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在编在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等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现役军人;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达到最低学历要求,但在读全日制研究生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人才信息通过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网址:http://zzhrss.zaozhuang.gov.cn/。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9:00—11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枣庄市互联网信息中心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证(本科及研究生)、相关奖励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推荐表(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岗位要求的证件及资料以扫描图像的形式打包发送至swwxbrs@zz.shandong.cn邮箱(邮件名称主题格式为“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硕士研究生+山东大学+王**”),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确认。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报名邮箱:swwxbrs@zz.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2-3330768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将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内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现场资格审查: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将于面试前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研究生);
(3)相关奖励证书;
(4)二寸证件照片两张;
(5)就业推荐表(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6)报名表;
(7)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名人员提供虚假审查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方面能力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10人,将增加初试(面谈)环节,初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本岗位的能力。按照初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不超过1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人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时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在拟聘用阶段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此次招聘人员为国家正式在编人员,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消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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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枣庄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2020年枣庄市互联网信息中心招聘人数、岗位、专业.docx
中共枣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