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200名:其中A类岗80名,从台儿庄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2020年4月份前(以工资单为准)连续工作的临时代课教师招聘;B类岗120名,从台儿庄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在岗的临时代课教师以外面向社会招聘。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0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人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于2020年8月前取得;2020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如因新冠肺炎疫情证书延期发放的,以发证时间为准)。对2020届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一年内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六)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⑥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22日8:30—8月23日17:30。网上审查及报名查询时间:2020年8月22日9:00—8月24日12:00。报名网址:www.tez.gov.cn(台儿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审查结果。
我区学校临时代课教师报名时还须上传公办学校任教经历证明,要有任教学校(幼儿园)校(园)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上传2020年4月份前任何一个月份工资单。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22日12:00—8月24日12:00。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26日9:00—8月28日11:30。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2020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和缴费结束,如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则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岗位计划调整。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及应用等专业知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名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追加招聘计划。
五、复审和录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区内临时代课教师应聘,需单位出具2020年4月前工资单(以工资单为准)和任教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审查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据考试成绩择岗聘用。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聘任的,可以从中择优聘任。原学校没有岗位,可选择到其他有岗位的学校应聘。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第二次聘任无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每月2800元,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500元,按绩效考核结果,期末一次性发放,同时为其缴纳“五险”。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服务期满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经单位考核,实绩考核B级以上,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在服务期内无有偿家教等违纪行为,将按年适当提高合同制教师待遇。
六、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审查和录用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政策咨询电话:0632-6681680(区教体局政工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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