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11月23日前取得;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0年11月23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六)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1月23日。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9:00—11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00—11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00—11月25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组织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0年济南市长清区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0年11月26日9:00-2020年11月28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0年1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济南市长清区龙泉街1609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交考生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特点设置3类考试科目(详细岗位归类及考试内容如下)。
医学类(A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护理类(B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会计类(C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认真阅读《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见附件4),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3),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上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同时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岗位要求的执业证书、证明等;
4、在职人员必须提交现聘用单位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时提供)。
5、《2020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1、2、3项材料提交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4、5项需提供原件。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面试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每组面试考官不少于7人。面试考场设社会监督席,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1、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0531)87223611
2、长清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531)87222173
3、长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1)87221658
4、长清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0531)87231017
5、文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31)87224327
6、崮云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531)87432009
7、归德镇中心卫生院:(0531)87352029
8、孝里镇中心卫生院:(0531)87382021
9、万德街道卫生院:(0531)87463201
10、马山镇卫生院:(0531)87332219
11、双泉镇卫生院:(0531)87392026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2020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3.2020年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2020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笔试(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