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履行乡村医生职能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岗位,能长期驻村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参加乡村医生招聘的,年龄为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参加新型乡村医生招聘的,年龄为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服从县卫生健康局及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调配和工作安排;
(六)应聘乡村医生的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持有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3、参加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但未上岗;
4、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5、具有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七)应聘新型乡村医生的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全日制医学大类专业(临床、中医、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专科以上学历;
2、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具有执业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八)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九)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十)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个人实际学习(工作)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莒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和已被聘为我县卫生系统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为村卫生室招聘乡村医生89名,其中,乡村医生48名,新型乡村医生41名。应聘人员按招聘计划全部充实到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11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二楼卫生健康科(莒县城区文心东路16号)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633-6205986,0633-6206013。
(二)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考试费用
报名时需填写《2020年莒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2020年莒县村卫生室新型乡村医生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4张。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请考生随身携带,现金支付。
(三)面试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业务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技术理论及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并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考生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进行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县卫生健康局组成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综合考察思想品德、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其他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等进行审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无异议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就业岗位。
新聘用的乡村医生执行现在岗乡村医生待遇标准。
聘用的新型乡村医生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用工单位考核情况,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辞职或调出县外等事宜。服务期满后,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办理劳动合同续签手续;聘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根据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年度考核、职称评聘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执行,劳务派遣公司统一为新型乡村医生办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实行绩效工资制。
七、其它
1、本次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莒县卫生健康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莒县政府网站等渠道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6205986,0633-6206013。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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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莒县各乡镇街道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招聘需求表q.doc
莒县卫生健康局
莒县恒昌境外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