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司法协理员,具体要求及报名方式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网上材料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报考岗位和人数
招考岗位:参见附件1,招考人数:8名。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司法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有敬业和进取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学历要求: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即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若其第二学历(位)符合上述学历学位认证要求,则其第二学历(位)的专业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应)。
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便捷查询”窗口的“辅修专业”栏目上可查询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认证依据。
5、户籍条件: 泉州户籍,具备闽南语会话技能,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上信息为准。
6、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报名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侨乡人才网(www.qxrc.com)、海峡人才(www.hxrc.com)及时进行公布,包括招聘公告、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招考方式、各个阶段的公示等。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直接在公告下方的报名菜单上直接提交报名即可。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晋江市司法局办公室和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共同负责。报名咨询电话:0595-82169971。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2日23:59。
3、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二维码的,有效期3个月以上)1份。
(3)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所有扫描件均需按“姓名+证件名称”命名。
(3)若身份证、户口本上的信息不能体现是大泉州户籍的,需提供大泉州内当地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
(4)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5)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达到要求且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于侨乡人才网发布公告,并用短信、电话通知其笔试事宜。
(6)报名表上预留的邮件地址、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且要注意收看信息、电话。
5、领取准考证方式:报名材料资格审查通过者,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即可。
6、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均不设现场报名。
五、考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验。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考试成绩在考试完成2个工作日内将在侨乡人才网公示3天。
六、体检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一般能力测评》,客观题60题,最终以加试科目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拟聘对象。若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政审需提供相应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6、考核(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政 审)。
八、公示
经笔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侨乡人才网、海峡人才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手续及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司法局审核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晋江市村务工作者工资标准。
4、本次公开招聘结果1年内有效,原则上如遇被招聘对象离职后,由市司法局直接按照招聘考试结果排名顺序递补人员。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95-82668027
晋江市司法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