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技术力量,2018年新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员8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具体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2018年新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龙岩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职位17个,计划招聘人数80人。
招聘单位、职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龙岩市新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可登录“新罗人才网”(www.xlrc.com)查询。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通用体检标准和卫生行业规定。
5.具备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最高年龄限制以各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为准。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在2000年8月8日至1987年8月8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未达到重新录聘用最低年限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医学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现为新罗区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3)2016年8月8日后新罗区卫生、计生系统原在编解聘人员;
(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和已签订龙岩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定向委培生定向服务协议书的毕业生。
8.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具体条件要求
1.招考范围为“龙岩市”的,其确认报考者条件为:① 至2018年8月8日(含),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的,或持有龙岩市各县(市、区)居住证的;②龙岩市辖区内生源毕业生(即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的院校前,户籍和学籍在龙岩市辖区内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在市外高校就读的2016、2017、2018年应届毕业生,市外生源在龙岩市内高校就读的2016、2017、2018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福建省”的,以此类推。符合招考范围不受限制条件政策的除外。
2.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8日。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于2018年8月8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应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4.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附件2,以下简称《指导目录》)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为准。
5.招聘职位明确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工作经历(验)的,均以2018年8月8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者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
6.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省、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18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可进行笔试加分,所加分值计入笔试成绩原始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3), 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各招聘单位在报名时进行初审后,报送主管部门复核,最后报新罗区人社局审定。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政策。
7.在职人员在报考时应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表”相应栏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如确在报名时无法提供,经申请最迟应于考核工作开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
龙岩人民医院职位:龙岩人民医院10号楼4楼人事科(新罗区登高西路31号,联系电话:0597-3102926 联系人:小刘);
区妇幼保健院职位:区妇幼保健院2号楼7楼办公室(南城溪畔路12号,联系电话:0597-2323384 联系人:小章);
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职位:新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2楼综合股(西陂街道西陂路282号新罗疾控大楼,联系电话: 0597-2321181 3308600 联系人:小翁)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以及各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 1寸同底彩照3张。报名费80元。
(2)符合报名条件的如实填写《新罗区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用A4纸打印,除本人签名外勿手写。符合加分条件的,同时提供《加分申请表》及加分材料。
(3)已取得资格或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承诺书。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考者,请于2018年9月5日至9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前往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5.特别提示:
(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1个职位。
(2)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不退还报名费。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手机号请务必填写)。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科目)、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职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招聘职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及以上的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 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9月8日下午2:30~4: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新罗区人社局和新罗区卫计局确定。笔试成绩及其合格线将在新罗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核。面试前,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核不符合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职位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公布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核的正式面试名单在新罗人才网上公布。各招聘单位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日开始前3个工作日,在此之后未递交书面放弃保证而造成进入面试职位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方案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合格线为70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同一职位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职位表上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办法不能区分考试总成绩名次的,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卫生行业规定执行。
2.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可采取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结合职位要求,综合考虑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新罗区人社局审核。同一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择聘用单位(岗位)。在审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拟聘用人选在新罗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新罗区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新罗区人社局核准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4.经招聘录用后,在招聘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其中以下岗位人员正式入编聘用后,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1)人民医院10岗位“临床科室护士(二)”岗位:在临床一线工作满8年。
(2)区妇幼保健院03“内科医师”、04“外科医师”岗位:大专学历者,5年内必须取得临床执业医师;本科学历者, 3年内必须取得临床执业医师。
(3)基层医疗机构(一)01岗位:①大专学历者, 3年内必须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且5年内必须取得临床执业医师(选择大池卫生院的3年内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即可);本科学历者, 3年内必须取得临床执业医师。②5年内必须取得全科(助理)医生(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基层医疗机构(二)01、(三)01岗位: 3年内必须取得中医执业医师且5年内必须取得全科医生(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万安卫生院公卫岗位:①大专学历者, 3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本科学历者, 3年内必须取得执业医师。②5年内必须取得全科(助理)医生(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西陂卫生院影像岗位: 3年内必须取得技士及以上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1.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龙岩市新罗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新罗区卫计局纪检组监督电话:0597-3308599,2321181。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新罗人才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新罗区人社局、新罗区卫计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新罗区人社局、新罗区卫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