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6人。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品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其它重大疾病;心理素质较好,有责任心,为人热情、耐心、文明,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学历及招考要求:
1、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习能力强,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男性,能胜任值夜班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2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北会议中心(福临大街与长通路交汇处)。
3.报名要求: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3张红底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现场报名。报名时需要提供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明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审查。由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台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年龄和其他相关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人员不予报考。
四、考试方式
1.笔试。通用知识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按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开考。笔试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线。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果考试人数不足比例要求,按实际考试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不设及格线。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五、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者,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近两年未就业的毕业生优先录取;条件再相同,面试分高者优先录取;条件再相同,党员、预备党员优先录取;条件再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录取;条件再相同,年龄小者优先录取。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招聘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招聘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对体检与考察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招聘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招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九台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试用期不合格的,不办理相关手续,不签订合同。合同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合同。
八、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进行管理,不纳入正式编制。劳动报酬按照编外合同制人员标准进行核定,签订合同后,为其办理“五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其它说明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十、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工作相关政策解答,由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咨询电话:8235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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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