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长春海关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7名,具体岗位详见《长春海关2020-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具备岗位履职能力;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职人员报考应取得相关单位同意;
7.考生应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及该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招考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必须同时具备与该职位所需专业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8.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9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符合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凡涉及到工作时间、学历学位和技能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0月9日;
9.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长春海关2020-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8时至10月19日17时。
2.报名方式:
报考者登录吉林人才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jlrcks.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相关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再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未按照招聘岗位相关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核结果
报考者于10月10日至10月19日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情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考资格。
(三)缴费及确认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于2020年10月10日8时至10月20日12时登陆http://www.jlrcks.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笔试岗位60元/人,其中包含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笔试
报考者于10月28日至10月31日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为10月31日,11月1日后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或低于3:1的,考生笔试及格成绩均应达到60分(含60分)。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方式、地点以吉林人才网、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及长春海关门户网站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报考者须提供的材料包含:准考证,报名登记审核表,身份证(含正、反两面),小二寸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质证书,户口本(按照户籍地报考的)或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按照生源地报考的),工作经历证明(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工作单位者不需要提供)等,逾期未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排名依次递补。
(六)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吉林人才网、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及长春海关门户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考生最后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后次日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及综合成绩。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或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均应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考察。
(七)体检
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报考人的综合成绩从高到底,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人事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长春海关人事处另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组织考察
1.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吉林人才网、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及长春海关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聘用
1.根据公示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享受财政补助,具体标准按照中央有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政策规定执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吉林人才网、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及长春海关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按要求及时关注吉林人才网、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及长春海关门户网站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签到前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并提供《长春海关2020-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状况及所在地区疫情风险评估表》、资格复审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或“吉祥码”等信息。具体情况以实际通知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春海关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431-84601410、84601430
监督举报电话:0431-84901253
特此公告。
附件:长春海关2020-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长春海关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