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的部署,根据《新兴县引进优秀外出人才回乡任职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公开引进一批新兴籍的优秀外出人才回农村基层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全县计划引进23名新兴籍外出人才回乡任职,其中:新城镇、六祖镇各不少于3名;车岗镇、水台镇、稔村镇、东成镇、太平镇、天堂镇、簕竹镇各不少于2名;里洞镇、大江镇、河头镇各不少于1名。所引进的人才,招录名额可以根据各镇实际由县人才办适当调剂。
二、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新兴籍目前在外工作的优秀人才,一般报名参加籍贯所在镇的选拔,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管理服务能力强,带头勤劳致富能力强,
群众工作能力强,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心家乡建设。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确实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言论,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
(2)有组织煽动群众性事件、组织人员或参与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
(3)有涉黑涉恶涉乱背景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被判处刑罚的。
(4)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行为的。
(5)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13日止,工作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新兴县各镇组织办。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兴县引进优秀外出人才回乡任职报名表》(附件2),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填写报名人员姓名)。
(四)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镇报名。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各镇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审查,按相关规定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统一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各镇引进人数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择优确定进入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新兴县情的了解、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等。
(三)考察。镇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四)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科目,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一般可按综合成绩排位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位,结合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研究决定拟用人选。
(六)公示任职。拟用人选确定后,对拟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经公开引进聘用的人员由各镇政府与个人签订聘用协议,首次聘期一般为2年,聘任期满、表现较好,考核合格的,经镇党委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则不再聘用。聘用人员待遇为按月发放工作补贴,月工作补贴总额(含单位社保部分)参照大学生村官每月工资待遇标准(即乡镇事业单位初任人员职务工资标准,构成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补贴)。
(二)对该类聘用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各镇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进行跟踪培养。
六、纪律要求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6-2884094
新兴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