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男女不限;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信访和调解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与接访沟通技巧;
5.爱岗敬业、热爱妇女儿童事业,工作作风严谨踏实;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工作职责
1.负责信访室日常接待群众和权益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2.完成市妇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1),连同本人近期全身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社会工作经验相关证明各一份,送达或邮寄至: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市政府大院内北海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通过材料初审的人员由市妇联通知参加面试。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前(视应聘情况定,若应聘人数多,报名时间提前截止)。
四、面试和体检
面试和体检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面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社会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五、聘用及待遇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另外聘用单位为受聘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享周末双休及带薪年休,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联系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市政府大院内瑞园楼一楼右侧市妇联权益部
电话:0779-3226512
邮箱:gxbhf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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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妇女联合会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