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
我县现在岗满6个月以上(2020年5月份前引进)的编外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公开选聘共138人,具体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详见《2020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附件1)。
四、选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身体健康;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6日至2002年11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五、选聘程序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合办发〔2017〕4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县相关人才政策,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核准后,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期间,选聘主管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于每天上午10:00前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相关报名信息,供报考人员参考。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198号(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考试中心)。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如报考时未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报名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须填写《2020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2020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并带到合浦县廉州镇廉东大道198号(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报名。
如现场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须在2020年11月11日前将附件2和附件3电子版压缩后,发送到考试中心邮箱:hpksb2017@163.com,邮件文件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如:101-1工作人员张三)。
(三)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由选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报考硕士研究生和乡镇岗位的无须参加笔试)
2.笔试公共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3.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14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4.笔试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u.gov.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选聘主管部门划定,并在合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原则上2020年11月23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四)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选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和乡镇岗位的,面试人选不受选聘单位计划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比例的限制。
报考其他岗位的,根据选聘单位计划选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数开考。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和地点
由选聘主管部门根据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选聘环节;面试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选聘对象为硕士研究生和乡镇岗位的,由选聘主管部门根据选聘单位计划选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另行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递补人选面试成绩并列,另行加试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报考其他岗位的,由选聘主管部门根据选聘单位计划选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确定考察人选后,由选聘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
2.考察
选聘主管部门安排考察人选到具体选聘单位后,由选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也可由选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
2.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体检
由选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经考察合格的人选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选聘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上报审批。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待遇
通过公开选聘进入事业单位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其他待遇按我县有关人才政策执行。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非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县选聘主管部门和各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选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选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相关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79-7270366、7270166。
点击下载>>>
2020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表(挂网).xls(未发布)
2020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挂网).xls
2020年合浦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挂网).doc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合浦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