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镇原县南区小学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镇原县南区小学公开选聘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计划公开选聘专任教师13名(具体岗位见附表1)。
二、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基层学校的正式在岗中小学教师(不含学前教师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师德表现好,遵纪守法。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年龄为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2018年秋季开学能按时上岗。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工作试用期内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4.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5.符合选聘岗位要求(报考专业以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准)。
三、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选聘等程序进行。
通过张贴公告和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面向全县公布选聘人数、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及工作要求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11日,共2天。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308室)。
3.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和单位介绍信,按照教师资格证上的专业选择报考岗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3张。
报名人数达不到下达指标1.5倍的岗位,经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可以调减选聘指标。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通知参加笔试。
个人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学校出具虚假证明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由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
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对应学科选聘指标的150%(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
(五)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100分)×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对应学科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选聘对象。
(六)考察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师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对群众反映问题经核查属实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此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编委办、人社、教体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原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选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业务办理。
附件1:2018年镇原县南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简表.doc
附件2:2018年镇原县南区小学公开选聘教师报名审批表.doc
镇原县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