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协政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性格开朗,气质形象好,能吃苦耐劳,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应聘人员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3.学历要求: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能力要求: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强行政综合协调能力。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政治学类等专业毕业,及有街道、社区、行政办公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健康要求: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持虚假证件报名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未得到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参与非法组织的;近三年内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6日
2.报名地点:柳州市静兰路10号鱼峰区机关办公楼715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下载本公告中的《鱼峰区委宣传部协政员报名登记表》,通过图片插入方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正面证件照,并将表格中的信息填写完整。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2张。网上报名者,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鱼峰区委宣传部办公室邮箱yfqwxchb@163.com(邮件标题:姓名+学历+协政员)。联系人:叶馨霞,联系电话:0772-3163423。
4.资格初审:在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回复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考试人选。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笔试为客观题+材料写作,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组成,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员。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委宣传部划定)。
五、体检及资格复审
确定为拟聘人员后,考生需在3个工作日内选择柳州市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费用自理),并将体检结果提交到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最终确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
经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将在鱼峰区公告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鱼峰区委宣传部安排具体工作。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第一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根据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补贴、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绩效奖励等构成。
基本工资:本科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20年为1810元/月)的150%发放,研究生学历每月按当年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200%发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单位负责,个人应缴纳部分从个人应发工资中代扣。
工龄工资:从鱼峰区聘用之日起,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按每满一年增资100元/月-150元/月,工龄工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元;
专业技术岗位津贴:根据取得职称的级别(初、中、高)给予补助100元/月-600元/月;
绩效奖励:根据工作现实表现和考核情况,享受年度绩效奖励(试用期间不享受绩效奖励)。
九、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鱼峰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2月6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前,需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提前申领“健康码”和14天行程轨迹码,以备查看。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2020年10月12日起,从青岛市返柳来柳考生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入柳,从2020年9月27日起从青岛市疫情中风险地区返柳来柳考生需提供入柳后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柳立即检测第一次,7天后第二次)+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证明,且体温正常才可参加考试;其他从青岛市来柳返柳考生需提供入柳后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才可参加考试。
自2020年10月25日起,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返柳来柳考生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方可入柳,从2020年10月10日起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返柳来柳考生需提供入柳后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柳立即检测第一次,7天后第二次)+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高风险地区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地区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地区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且体温正常才可参加考试;其他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来柳返柳考生需提供入柳后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体温正常才可参加考核。
(3)因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请考生注意自身健康安全,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全程佩戴口罩。如因考生隐瞒个人相关情况,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以上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单位组织招聘考试的总体要求,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具体举措以广西、柳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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