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0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尚未被录用的人员。(岗位一般要求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16.4分,具体以《招聘简章》中要求为准。)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杨浦区2020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杨浦微信公众号、杨浦人才网(www.yangpuhr.com)向社会发布。
4、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人员),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不含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时间)。计算时间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
5、“考生身份”分为“应届”和“非应届”两大类。“应届”是指于2020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且从未就业和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学生。“非应届”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选择以“应届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岗位。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进行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10:00至2020年11月27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通过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杨浦人才网(www.yangpuhr.com)。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大小2M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后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所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招聘方法和流程
1、考试方法为面试。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形式:本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笔试,使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0年8月15日组织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中考生取得的笔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
3、确定报名结果。考生于12月2日10:00起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4、开展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报名通过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通过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学历和学位证书、《招聘简章》“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如劳动合同或社保缴金记录)以及在报名信息中所填报的其他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5、组织统一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将于资格审查后一个月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将通过报名系统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6、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7、公示和聘用。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杨浦人才网”(www.yangpuhr.com)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如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报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报考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报考人员务必于11月26日前完成“随申码”注册,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
2、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签订健康承诺书,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3、“随申码”显示为黄码的考生、经现场查验并两次复查后体温≥37.3℃的考生、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出示资格审查前7天内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阴性报告方可参加。
4、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当天,“随申码”显示红码的考生、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是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接触隔离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考试。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如有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居史、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它事宜
1、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2、年龄上限40周岁,指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3、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4、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六、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25032621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68671668、58302338
监督电话:1238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5点30分
点击下载>>>2020下半年杨浦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v.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