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公开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助力南浔高质量赶超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公开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10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21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公开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且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硕士研究生须1991年 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其中国内高校的2021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处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南浔组织工作网、南浔人力资源网等信息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采取统一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8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nx3023236@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1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公开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XXX(姓名)应聘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束后向审核通过人员发送《面谈邀请函》。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6,否则相应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4、组织考试。采用面谈、面试等考核方式择优遴选。面谈、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1)面谈:报名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及《面谈邀请函》参加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引进人才计划数1:6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复审:由南浔区委组织部和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材料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复审。相关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毕业硕(博)士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海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无法提供,由本人出具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3)面试: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面试期间统一为应聘者提供免费食宿。
5、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视情按招聘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南浔组织工作网、南浔人力资源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政策
1、人事关系。聘用后全部聘任到南浔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培养锻炼。招聘人员到岗后由南浔区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区级重要部门实践锻炼,期限一般为1年,期间由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单位共同管理。实践锻炼期满,经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所在单位共同考核合格的,人事关系转入相关事业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入机关并担任相应领导职务。
3、优惠政策。根据《〈关于高水平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区 助力南浔高质量赶超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浔委发〔2020〕3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南浔区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博士研究生可领取购房补贴最高50万元和安家补贴最高5万元,以及最高2250元/月的租房(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可领取购房补贴最高25万元和安家补贴最高3万元,以及最高1500元/月的租房(生活)补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2-3652573、3020768
中共南浔区委组织部
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6.2021年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公开招聘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