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海丰县红色文化教育培训中心政府聘员4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五)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网络知识;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五险一金),每月3000元,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政府聘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补贴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2020年12月14日。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报名无效。(报名3天)
3.报名地点:汕尾市职业技术学院。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由海丰县红色文化教育培训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工作由海丰县红色文化教育培训中心组织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海丰县县直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初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5.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核对招聘条件要求。
(2)报考者若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县委宣传部及属下事业单位招考招聘岗位。
(3)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申论,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能合格的直接淘汰。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同一岗位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由县委宣传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委宣传部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此后每三年一聘。合同期间,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单位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考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确保联系。
(三)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四)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引,量体温,扫“粤康码”后进行考试。
(五)报考具体事宜可致电海丰县红色文化教育培训中心进行咨询,电话:19928531000。
(六)监督电话:0660-6892178(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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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海丰县红色文化教育培训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xlsx
中共海丰县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