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3名,档案管理人员2名。
二、招聘人员资格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相关专业职称或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03人事科(贵港市迎宾大道883号),联系电话:0775-5921029。
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 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写上报名人员的姓名。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应聘者对报名表的内容真实性负一切责任,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我局对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12月下旬,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面试成绩,经我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表现优秀的确定为编外工作人员。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待遇标准按照我单位编外工作人员薪酬执行。
(二)聘用期间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三)正式聘用期间,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公休、培训、差旅。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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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