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见附件
二、招聘待遇:学校按人事代理方式予以聘用,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全日制统招硕士,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
(四)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合格标准;
(六)年龄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或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公开招考硕士网上报名时间统一截止至2021年1月1日下午5点。
2、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安庆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发送至aqsd2019@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3、学校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人事处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二)现场报名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交《安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现场签名),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1张)。
(三)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下午16:00。
(四)报名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419室(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历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在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单位盖章,附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5)报名资格条件中有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从业资格等要求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干部证明(或任职聘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应聘有学术型硕士要求的岗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提供所学专业方向证明材料。
2、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21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点到现场报名处(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南419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经资格审查,如招考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3比例,该个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则作相应核减。
(六)联系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56-5300022、5303232、5301639
招聘监督电话:0556-5300053
电子邮箱:aqsd2019@163.com;shenji@aqnu.edu.cn
五、考生需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1、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持健康通行码“绿码”来校报到,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须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后,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7日内(2021年1月2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校报到;高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暂不允来校报到。
2、境外返回的应聘人员,在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须持7日内(2021年1月2日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来校报到。
3、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允来校报到;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绿码”来校报到。
4、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与考场。
5、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和考核当天入校时均须进行体温检测,现场体温检测异常者由医务工作人员进行复测,复测腋温大于或等于37.3℃者,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安排在隔离区域参与资格审查和考核。
6、所有应聘人员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
7、在资格验证或考核环节如有发热、胸闷、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在指定隔离区域参加参加资格验证和考核。
8、以上内容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须进行书面承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六、考核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21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教学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应聘专业(岗位)基础知识和相关理论。
4、笔试成绩
(1)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并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第三名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3)入围面试考生名单于2021年1月9日(星期六)下午18:00前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可以上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21年1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2、面试地点
具体地点以“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安排和相关要求提前告知考生,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部分招聘岗位(专业)安排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专任教师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学院牵头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4、面试成绩
(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考生名单在安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时间、地点和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3、未按时参加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综合考察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由招考领导组和招聘学院(部门)负责组织全面综合考察。
2、综合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3、综合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录用公示
(一)综合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签约或录用手续。
(二)公示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八、签约与报到
(一)录用公示无异议,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学校人事关系代理聘用协议(合同)。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应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我校人事处提出申请。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九、关于递补
因考生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综合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放弃签约和报到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以对照应聘考生总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安庆师范大学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