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护理专业人员10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医德及职业素养。
(二)年龄要求:2020年应届毕业生25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4日后出生人员),历届生28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4日后出生人员)。
(三)专业及学历要求:报考专业为护理(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护理岗位需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属2020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但尚未取得合格证明人员,待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及时提供合格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或由医院无条件解聘。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六)在原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其他不宜报考者不得报考。
(七)本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信息平台发布
招聘公告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太湖县政府网站公示。具体理论考试、面试时间等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根据医院《人才招聘管理办法》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从2020年11月5日--6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50)
2.报名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医院行政办公区四楼)。
3.报名材料:
(1)报名人员需提交《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以到报名现场填写或直接从医院网站下载填写)
(2)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3)报名费80元/人。
4.有关事项:
(1)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低于此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取50%分值进入总成绩。护理岗位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法:按抽签顺序进行。
4.面试内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交往说服能力、思维判断能力。
5.面试方式: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50%计算分值进入总成绩。
(四)成绩合成
按理论考试成绩分数的50%和面试分数的50%统计总分。考生总成绩并列者,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聘用
1.体检:在面试后以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正式聘用前须跟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务(聘用)关系,未解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待遇
本次招聘为医院自主招聘,工资、福利等按我院非在编人员待遇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符合编制周转池条件人员将按相关规定转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七、纪律监督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聘
本次招聘工作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
监察室联系电话:0556--4181053
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556--418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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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