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目标、条件及职责:
以编外聘用方式招聘2名功能膜检测专业人才,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太湖县功能膜检测研究院统一管理。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政府机构和教育机关部门认可的并具备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化学类、材料类、轻工类等功能膜检测相关专业毕业;
4.具有功能膜检测相关专业(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从事功能膜检测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身体健康,服从分配,录用后需在我县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三)工作职责
1.功能膜检测相关工作;
2.县功能膜检测研究院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工资待遇:
引进人员工资福利参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技术岗位中级职称在职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岗位待遇对待,年度岗位待遇约15万元,具体薪酬面议。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按规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考人员需本人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太湖县航帆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太湖县长河路411号);
4.报名联系方式:0556—4175666。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由太湖县航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团审核。
(五)考核方式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
由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团采取比选方式进行。
根据实际招聘人数与考生的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六)考察体检
1.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进入考察人员中,有不得报考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参照公务员有关体检项目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结果仍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比选成绩,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三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之后,按要求到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到上班,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引进专业人才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五、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太湖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56-4185607
太湖县航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0556-4175666、15755620709
太湖县航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