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
二、聘用范围和对象
户口或常驻地为来宾的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2月21日至2002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中专(含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所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
2.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来宾市劳动保障监监察支队办公室(来宾市绿源路329号一楼107室,联系电话:0772-4232385)
(2)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填写《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当日向报考者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能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要及时向报考者说明原因。
(三)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深度面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
本次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本次招聘的考核对象。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考核工作由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书面考核的形式进行。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履行聘用程序
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按来宾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有关文件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今后每聘满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次年的月工资标准为上一年度月工资标准基础上增加50元。
六、相关要求
1、严格招聘纪律。应聘者在报名、体检、考核等环节在违反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者考试当天须出示广西健康码,且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合格的才可参加考试。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32385
联系人:凌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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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a.doc
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docx
来宾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