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体育系统教练员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南京市体育局网同时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体育局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9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
南京市体育局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28日9:00-9月2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8月28日-9月3日0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8月28日-9月4日09:00-16: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京市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栏内获取。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8月28日9:00至9月5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9月10日10∶00-16∶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应聘人员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8年9月18日至9月 20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9、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3)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报名信息。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专业技能操作均为百分制,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1)笔试日期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8年9月21日。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
2、专业技能操作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操作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
(1)资格复审
专业技能操作前,南京市体育局将对取得专业技能操作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南京市体育局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单位要求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工作经历的证明等,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专业技能操作。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被取消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体育局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专业技能操作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专业技能操作时间、地点以及具体要求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2)专业技能操作由南京市体育局组织。专业技能操作重点测试、考核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考生根据题本要求现场指挥模拟训练运动员进行实践演练,每位考生专业技能操作时间为20分钟。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专业技能操作总分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专业技能操作总分的50%。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专业技能操作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南京市体育局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体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体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南京市体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南京市体育局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专业技能操作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 025-84653571
2.监督电话:南京市体育局监督工作小组025-84653554
本公告由南京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体育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