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2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为准;
4.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属在校在读的学生的;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12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龙海市锦江影剧院二楼龙海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联系人:施女士,联系电话:0596-6522998。
3.报名要求: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个人简历一份到现场报名,并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伪造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五、体检
1.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在体检结论出来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3.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与龙海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龙海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工作,三年一聘,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龙海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现有聘任劳务派遣人员标准,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龙海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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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x.docx
龙海市歌仔戏(芗剧)传承保护中心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