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持有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三证在报考前取得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我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我区现有的非在编教职工不属此次招聘对象。
二、招聘方式
(一)招聘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非在编教师
1.招聘人数:24人。
具体学科如下:
2.职位条件:
(1)面向福建省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对应学科中学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须参加2019年4月14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中学教师招聘对应学科的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
(3)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审、体检、考核都按《2019年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3.考试形式:
(1)以参加2019年4月14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中学教师招聘考试对应学科的个人成绩(不含加分)为依据,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40%加面试60%计算,以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各学科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录取时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则加面试一场。
4.工资待遇:
聘用非在编中学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与新录用的在编教师一样,享受同工同酬。
(二)招聘鸿渐中学(漳州培文学校)非在编教师
1.招聘人数:10人。
具体学科如下:
2.职位条件:
(1)面向福建省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对应学科中学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须参加2019年4月14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中学教师招聘对应学科的考试,成绩70分以上;
(3)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审、体检、考核都按《2019年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3.招聘形式:
以参加2019年4月14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中学教师招聘考试对应学科的个人成绩(不含加分)为依据,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分学科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则同分者加面试一场。
4.工资待遇:
聘用非在编中学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与新录用的在编教师一样,享受同工同酬。
报考我区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的考生可以兼报鸿渐中学的非在编教师职位。此次报考我区中学非占编教师职位分2批确定体检对象,第1批是报考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教师职位的考生通过面试后按照上述招聘形式确定体检对象。第2批是报考鸿渐中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含报考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教师职位但未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三)招聘第三实验小学(闽南师范大学漳州台商投资区附属小学)非在编教师
1.招聘退休教师
(1)招聘人数:10人(其中小学语文教师6人,数学教师4人)。
(2)职位条件:
①面向漳州市招聘已退休的公办小学教师,持有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并长期从事本学科教学,中级以上职称;
②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良,具有教育情怀,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③退休公办教师男65周岁以下(1954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女60周岁以下(1959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考试形式:
①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视报考数的多少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报考数不超过招聘职位1:5的比例,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
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③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分40%加面试分60%计算,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录取时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加面试一场。
④如果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则按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录取时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加面试一场。
(4)工资待遇:
聘用的退休教师实行年薪制,高级教师年薪8万元,中级教师年薪6万元。
2.招聘非在编教师:
(1)招聘人数:24人。
具体学校学科如下:
(2)职位条件:
①面向福建省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须参加2019年4月14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小学教师招聘对应学科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
③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审、体检、考核都按《2019年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3)招聘形式:
①以参加2019年4月14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对应学科的个人成绩(不含加分)为依据,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
③考试总成绩按笔试40%加面试60%计算,以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各学科拟录用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录取时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则加面试一场。
(4)工资待遇:
聘用非在编小学教师的工资福利标准与新录用在编教师一样,享受同工同酬。
(四)招聘非在编小学教师
1.招聘人数:51人。
具体学校学科如下:
2.职位条件:
(1)面向福建省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须参加2019年4月14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小学教师招聘对应学科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
(3)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审、体检、考核都按《2019年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3.招聘形式:
以参加2019年4月14日福建省统一组织的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个人成绩(不含加分)为依据,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按学科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则相同者加一场面试。
4.工资待遇:
聘用非在编小学教师的工资福利标准与新录用在编教师一样,享受同工同酬。
报考我区第三实验小学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小学的非在编教师职位。此次报考我区小学非占编教师职位的分2批确定体检对象,第1批是报考第三实验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通过面试后按照上述招聘形式确定体检对象。第2批是报考其他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含报考第三实验小学教师职位但未被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五)招聘非在编幼儿园教师
1.招聘人数:96人。
具体幼儿园人数如下:
2.职位条件:
(1))面向福建省招聘,年龄35周岁以下,持有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
(2)所有招聘条件的认定、资格复审、体检、考核都按《2019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3.招聘形式:
(1)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视报考数的多少确定是否进行笔试,如报考数不超过招聘职位1:3比例,则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和心理测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分40%加面试分60%计算,以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职位1:1确定体检对象,录取时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则加面试一场。
(4)如果报考者直接进入面试,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录取时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加面试一场。
4.工资待遇:
聘用非在编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福利标准与新录用在编教师一样,享受同工同酬。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 14日
2.报名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501会议室(角美动车站对面,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漳州台商投资区2019年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
(3)毕业证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者还需提交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验证表);
(4)教师资格证;
(5)报考中小学非在编教师的考生,须提交2019年4月14日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成绩证明及报到证;
(6)报考小学退休教师的,需提交退休证。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个人填报的材料失真,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6.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确定为拟录用的对象须参加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放弃。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4.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以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5.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空出的职位按考试总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政审表》,并按表中要求到有关单位盖章,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审核。政审不合格空出的职位按考试总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我区教育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选岗。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招聘的非在编教职工与漳州台商投资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为2年。由漳州台商投资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学校任教。
(三)管理和考核
1.非在编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学校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参与有偿家教。
2.非在编教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应严格遵守聘用合同,如出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除予解聘外,还将按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学校每学年都要对非在编教职工进行工作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在职在编教师。考核不合格者,两年内不得聘用。
本方案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
2019年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docx
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2019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