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应在1985年7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2、报名方式: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应聘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应聘材料:
电子邮件:应聘者请按下述第3条所列顺序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发至招聘单位邮箱,文件夹和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招聘单位(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梅灵北路7号,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应聘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杭州市园林文物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
(2)个人简历(包含高中及以上阶段的学习、实习、工作、科研和获奖情况)。
(3)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个人学术成果、荣誉证书、工作经历(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含有成绩单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1张。
4、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反馈报名人员。
5、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在“中国杭州”网站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着重了解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所要求的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中国杭州”相应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过程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杭州”网站(http://www.hangzhou.gov.cn/)的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2、联系电话:0571-87068021;报名邮箱:344925144@qq.com
3、监督投诉电话:87170331、87170786
本公告由杭州市园林文物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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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