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德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德人才办字〔2018〕3号文件批复,同意德安县第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1、招聘单位:德安县第二中学。
2、招聘学科及名额:高中部语文教师1名。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取得硕士学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符合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2018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要求毕业证的考生方可报考。专业分类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用人单位并报德安县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无计划外生育,或已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满5年的(处罚日期从发布公告当日计算);
(五)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学科相符;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除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未满5年的(处罚日期从发布公告当日计算);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招聘公告及后续公告将于德安县政府网(http://www.dean.gov.cn/)发布。
1.报名及招聘时间:2018年8月16日9:00至8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440室(德安县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四楼西侧),联系人桂育武,电话:18079227071。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吋彩照2张。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4.面试准考证:经过资格初审合格后的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在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440室(德安县市民服务中心主楼四楼西侧)。
《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21日9:00至8月21日12:00,地点在德安县第二中学行政楼二楼。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德安县高中阶段语文学科现行教材,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3.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采用现场评分,考生得分为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4.面试成绩的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实际人数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实际人数为1:1的岗位,则确定入围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拟入围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则加试一道答辩题(由考官现场出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体检拟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拟入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将在德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德安县教体局网站上公布入围考生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
1.由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统一规定。拟入围的考生除了携带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进行资格复审。
公示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提供的岗位所要求的证书原件等材料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
(四)体检
1.资格复审后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按岗位空额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ean.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再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已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信访处理
来信、来访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回避制度及监督、咨询电话:
1、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工作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实行公务回避,并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政纪处分,或建议给予党纪处分。
2、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德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处罚。
3、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丽华 18979230708
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桂育武 18079227071
德安县第二中学,张友龙 13970213352
此方案由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