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2.具有法律类(以《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且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从事户外、外勤、现场工作岗位。
5.具有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意识,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沟通协调、处理具体公证实务的能力。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非工作日时间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靖江市公证处二楼232室(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行政服务中心商务B楼)。联系人:展廷锴,联系电话:0523-89183232、8481275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二寸同底板正面免冠彩照2张进行现场报名。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市旅居史的考生需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考生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相关程序
1.资格审核。靖江市公证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以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在面试现场,由评委进行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报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如因怀孕需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由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服务中心开具《报到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公证处工作。对派遣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本招聘公告通过靖江市政府门户网等平台公布。
江苏省靖江市公证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