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备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21日至2002年11月21日);女性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1日至2002年11月21日)。
3.人员录用后分派至村卫生室工作,应聘者须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
4.户籍不限。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6.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戴南镇卫生院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兴化市戴南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行政办公区党办或人事科办公室。
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联系人:殷先生联系电话:0523-83981912、83981909。
2.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兴化市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士申请在村级卫生机构执业审批表》一份(以下简称《审批表》,附件1);
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④毕业证书;
⑤(乡村全科、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或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5条和第6条二者选一);
⑥护士资格证或2020年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审批表》。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核
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核方式,相关信息将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排名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统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采取联合政审与研究确定的方式。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从该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劳务关系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进入村卫生室编制,执行村卫生室编制人员待遇,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戴南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23-80219209(兴化市戴南镇社会事业局)
0523-83316759(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
点击下载>>>
兴化市戴南镇卫生院
2020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