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2.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4.具备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职位要求
详见《职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工作职责
(一)为区域内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区农业农村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五)接受区农业农村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2021年1月12日(报名时段:9:00-12:00,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龙马潭区长乐街2段3号消防大楼7-9)。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的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须详细、认真、如实提供。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具体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地点另行通知(电话或短信通知)。
五、体检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正式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公示栏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七、聘用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配备到我局工作。对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纪律
本次招考如出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0830-2522051。监督举报电话: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830-270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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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