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
3.专业对口,符合相关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4.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月11日至2月10日17:00截止。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2)、《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应聘人员简历》(附件3)。填好后,与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科研成果、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一起,以“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所学专业+民政部官网”的文件名称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rsc@bcsa.edu.cn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进入考试人员,请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未达到5: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全面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
(四)体检、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按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民政部网站和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三、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解决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10-80206978
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街道科苑路1号(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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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公开招聘计划表w.xls
2021年度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公开招聘个人信息采集表w.xls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