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至2003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教育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丹阳市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见附3)。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9:00-16:00。
报名地点:丹阳市教师发展中心二楼接待大厅(丹阳市开发区迎春路333号)
考生需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人(支付宝、微信支付)
报名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变动,按省、市有关要求提前三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另行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18361417550徐老师。
2.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丹阳市教育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到报名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单。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丹阳市教育局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4.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5.岗位核减、取消。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om)和丹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dyedu.cn/)发布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的公告。
6.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初定于1月22日上午9:00-11:00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一)考试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二部分组成,总分均为100分。考试委托相关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
面试内容为综合性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教学能力、语言表达、情感交流等素养,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二)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于1月2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须认真阅读《丹阳市教育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见附4)。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未按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2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和丹阳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因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和丹阳教育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与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001、003、006、007、009、010、011、014、016、017、018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1年应届生毕业后未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或毕业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试用期(一年)内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综合成绩、体检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应聘人员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11-86569166
监督电话:0511-86571172、8652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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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丹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新冠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g.doc
丹阳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