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执业医师类专业技术人员8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必须具备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
2.必须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全科医师岗位和临床营养科医师岗位的,具有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证、临床营养师证的优先,不具备相应证件的人员报考该岗位一经录用后必须服从医院安排进修学习获得相关证件;
4.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医德及职业素养。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其它情形人员;
5.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2021年1月1日本县在册乡村医师(含居委会卫生室医师)不得报考。
四、信息平台发布
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信息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材料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填写或直接下载填写《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报名费80元/人。
4.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以便与本人联络(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3)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自觉佩戴口罩、领取健康码、测体温、不聚集、必要时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二)笔试
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当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按抽签顺序进行。
3.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交往说服能力、思维判断能力。
4.面试成绩: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得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及要求
1.按考生笔试分数的50%和面试分数的50%合成总成绩。考生最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2.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且面试成绩最低应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等程序。
(五)体检和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及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环节。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取得相应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若还不能区分,则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替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者按上述规定执行。
2.聘用: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员额池),由医院人力资源科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岗招聘,一经录用,不得改变岗位。
六、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等按我院非在编人员待遇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在试用期结束后,符合“周转池”条件的人员可以按程序办理入周转池编制并兑现相关待遇。
七、纪律监督
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报名材料。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本次招聘工作医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监察室联系电话:0556--4181053
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0556--418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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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执业医师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w.docx
太湖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