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由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自主开展,坚持双向选择、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用人数
此次招用人员1人,招用人员性质为编外人员。
三、招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用对象。户籍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专科及以上学历,30岁及以下。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3.具有一定的办公室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PS等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4.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纪律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符合招用工作要求人员。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时请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白底)。报名者需填写报名审批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二)报名地点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楼综合股。
(三)联系人
电话:(0876)3122044。
五、相关待遇
(一)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月薪2800元,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所聘用人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考核,实行一年一聘。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交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五险”个人应交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由砚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县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递补2次。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876—313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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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