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因工作需要,马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濮塘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文秘岗位1名,光荣院文秘兼护理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4日(包含)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的优先考虑。(需提供相关证明);
(6)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3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与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9办公室(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3.报名者须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3张。
(3)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人力资源招聘群"公布。
(三)考试
考试形式将根据报名人数决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0人以上的。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面试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4)合成成绩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2.报名人数30人(含30人)以下。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信用状况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人才网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无异议,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一般为3年。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由马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待遇参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编办制定的《关于印发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马人社〔2020〕13号)标准执行(包括工资、奖金、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等)。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人力资源招聘群"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咨询:0555-2486411(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55-8289209(马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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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