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0打违人员,其中女的2名,男的8名。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思想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性别:男,身高165cm以上,性别:女,身高160cm以上,体表无纹身,中专及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和大专以上学历优先录用。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的相关要求。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嗜好的;
4.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不适应本单位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自公开发布本招聘公告起。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2月2日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代报名。
3.报名地点:藤县新材料产业园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藤县藤州镇安泰嘉和城.六楼。
4.资格审查:符合本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退伍军人带上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报名表(现场领取)。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等待面试通知。资格审查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退回应聘材料。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时需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面试确定人选经过体检合格、考察合格且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择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签订合同为一年。
五、待遇
(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与藤县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月工资约3350元(办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违反规定的招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聘用等资格。
(三)藤县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藤县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74-7185226)。
藤县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