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户籍不限;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五)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3年2月2日至1986年2月2日出生),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时点至2021年2月2日;
(六)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熟练掌握电脑,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流利;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一)按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作日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身份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参照五师双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并缴纳“五险一金”。
(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评议、体检、递补、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2月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五师双河市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同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到119318818@qq.com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段内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应聘人员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和考察评议
1.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月9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试。
5.按照师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面试时需携带7日以内核酸检测卡。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在与应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应聘者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只复查一次,以复查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不得饮酒,体检当日空腹。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数,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师双河市门户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岗位的,解除聘用。
(五)招聘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在任何招聘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随时作出取消聘用资格的决定。
3.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如发生变化另行在五师双河市门户网通知。
4.参加本次面试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将作为今后岗位空缺的递补人员。
本《简章》由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09-2296613(2月2日至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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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岗位表v.docx
第五师双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v.docx
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