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市疾控中心)是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技术管理与服务的正县级社会公益一类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创建成为“三级甲等”疾控中心。中心率先在全省建立了流感、结核药敏、艾滋病等专业实验室。建有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重点学科;已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食品检验、职业健康检查、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8个资质;是四川大学、西南医科大学等6所高等院校教学实习基地;是绵阳市预防医学会会长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共计3个,具体为:预防医学岗位2个,卫生事业管理岗位1个。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分别相符。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报名时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名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自愿在市疾控中心工作6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所需资料
1.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以及能够顺利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因不满足上述规定资料或资料内容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所学专业为公共卫生专业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与招聘岗位相符的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10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16-2230679
(三)报名方式:市疾控中心人力资源科进行现场报名。单位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50号604室。
(四)资格审核
市疾控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方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初选和考核,并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暂定领取时间:2021年3月12日)。因考生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试考核
(一)考核时间:暂定2021年3月13日,以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考核地点:市疾控中心。
(三)初选及考核。
1.初选。市疾控中心根据应聘人员填报信息结合所聘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2.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5以上,由我中心组织专业笔试进行初选(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1:5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综合面试;若未达到1:5比例,则直接参加综合面试。
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
3.考核计分原则。
(1)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60%+专业笔试成绩×40%;若未进行专业笔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考核总成绩低于65分不进入体检环节,其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还须由评委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市疾控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阶段出现空缺是否递补由市疾控中心确定。如需递补,报市卫健委审批后,按照考生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对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考核成绩、拟聘岗位、排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审核确认和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照聘用单位要求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2021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有关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
市疾控中心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上编、核定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九、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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