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历清白,无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没有参加反动邪教组织。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公德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接收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6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其他岗位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要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应在2021年2月22日前取得。
6.应届毕业生包括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但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7.应聘人员聘用后,为长江引航中心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服从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起至3月10日17:00止。
2.报名材料
(1)《长江引航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供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扫描件需本人手写签名。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同时提供学信网学籍认证和学生证扫描件)。
(4)报考需工作经历岗位的,需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财务管理员岗位的,需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证书。
(5)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6)属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
(7)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jpg格式,需清晰可见)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cjyhzx2021@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即日起开展资格审查,如应聘者报名材料不完整需要补递交材料的,应在2021年3月12日17:00前补充提交至报名邮箱(电子邮件名称为“姓名+补充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长江引航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长江海事局官网(cj.msa.gov.cn)公布,请注意查询。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4时,可按相应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延长报名时间,并在长江海事局官网进行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长江海事局官网另行公告。
2.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间180分钟,成绩采用100分制。考试内容包含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其它应知应会的知识。
3.资格复审:笔试开考前,考生应带上应聘材料的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如不能提供原件的需作说明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长江海事局官网进行公布,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则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考核公告发布后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原则上安排在笔试结束后第二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面试考核采用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等。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职业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50%+面试成绩×50%。
2.体检时间:拟定于面试后,具体时间和体检人员名单将提前在长江海事局官网上进行公布。
3.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
考察安排在体检结束后,具体时间另行安排。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长江引航中心按规定的程序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长江海事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长江引航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说明
1.通过隐瞒、作假手段欺骗获得考试、录(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录(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有效值守,确保通讯畅通。
3.根据工作实际,长江引航中心可对招聘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以后续通知为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咨询电话0510-86848881肖先生;
监督电话0510-86848820肖女士。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江引航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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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引航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