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和护理工作。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和一定的亲和力。
3、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良好。
4、年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6、招聘对象专业条件:
①2019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不包括3+2)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不包括助产专业)毕业生,且已取得护士资格证;
②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不包含3+2)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不包括助产专业)毕业生;
③全日制大专(不包括3+2)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生且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一年以上者,并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可将年龄适当放宽至1996年1月1日以后。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2021年2月23日起,通过界首市中医院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1年2月24日早上8:00开始,自2021年3月2日下午5:00结束,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采用邮箱投递方式进行,邮箱地址2778854289@qq.com或694529853@qq.com,格式要求:以“姓名+护理专业+手机号码”为邮件主题,填写《界首市中医院2021年招聘护理专业人员报名表》作为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大专或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版)、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应届生提供)、学习阶段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等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个PDF作为附件2;不按此格式一律不予受理。
说明: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2、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应届人员须携带《界首市中医院2021年招聘护理专业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学习阶段成绩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版),以上原始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历届人员须携带《界首市中医院2021年招聘护理专业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大专或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护士资格证、护士执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版),以上原始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具有三甲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需提供三甲医院工作1年以上单位证明及工资单。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按规定支付笔试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考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护理学及相关医学知识。
2、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进行合成,并在界首市中医院院内公示栏或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
1、体检工作由界首市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用,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进行业务指导,界首市中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笔试分数高的优先)。
五、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界首市中医院院内公示栏或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解除聘用合同:
1、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4、不适宜在本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签订合同
新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首聘聘期三年。聘期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
七、待遇
按医院同级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入院后按医院转正文件执行,转正后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手续。符合纳入编制周转池条件的,按规定办理,国家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八、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检查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0558--4812911(界首市中医院护理部)0558-4888100(界首市中医院人事科)监督电话:0558-2851220(界首市卫健委作风效能中心)0558-2857121、13855810320(界首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以上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九、界首市中医院可以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其他未尽事宜等争议之处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