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实人员力量,打造一支具备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稳定、违建监管等多功能的综合性专业化突击队伍,江苏如东高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如东高新区委托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生态环境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16人左右。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有吃苦奉献精神,能服从组织安排;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男性,年龄25周岁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党员、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上无刺青、无纹身,适应工作的岗位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1.基本工资2550元,按月发放;根据相关要求缴纳保险;其他待遇按政府统一规定执行。
2.试用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缴纳各项保险。
3.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8月20日—8月24日,如东高新区党务科(原掘港镇人民政府二楼)。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 0513-88158016。
(二)笔试
主要考查报考者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素质,总分为100分。党员、退伍军人各加5分。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的相关比例设定及格线。
(三)面试
笔试及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和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及情绪的稳定性等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及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人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经历、工作业绩、道德品质、家庭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求报考者提供由报考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政审)通过后安排体检。如有考察(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在相应程序阶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试用人员。
(五)公示
拟试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试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进入试用阶段,试用阶段将制定详细的考核机制,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
(七)聘用
试用考核后最终确定16人左右由江苏如东高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聘用。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组织,区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4162598。
六、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如东高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江苏如东高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