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意见》(张政办〔2012〕9号),市文化中心管委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条件
见附件
报考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5.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张家港市文化中心综合展示馆一楼综合科。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
2. 经资格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填写《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3. 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报名。
4.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文化知识等。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成绩将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相加,得出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
在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对体检合格者,统一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者,在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文化中心管委办发放《录取通知书》。报名者一旦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如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文化中心管委办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5396901。
张家港市文化中心管委办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