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兴宾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文秘类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能运用日常办公软件进行报表处理。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文秘人员5人,性别:不限,具有文秘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具备速记、文字表达等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从事过文秘、公文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4日至2000年8月13日期间出生)。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每月叁仟元整(¥3000.00)元,(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大额保险等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社保费用)。聘用期工资为人民币每月叁仟捌佰元整 (¥3800.00)元,(包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大额保险等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社保费用)。每工作满一年增加(¥50.00)元工龄工资。
四、聘用期限和方式
聘用期限为1-4年,通过面试、笔试合格后签订试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好《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以下称报名表),连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扶贫办电子信箱:xb4232916@163.com。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3日。
(二)审核。采取面试和笔试方式同步进行。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笔试人员。获得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笔试。不入围面试、笔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地址
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西面一楼,联系电话:0772-4232916。
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