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来宾市人民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象州县管理部业务员1名,主要负责办理公积金归集、提取或贷款业务,工作地点在象州县城区。
(二)综合科文员1名,主要负责文件及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兴宾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要求:
1.象州县管理部业务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计算机应用与操作;财务类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2.综合科文员:大专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有一定的写作基础,中共党员优先。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4日至2018年8月22日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至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箱:lbzfgjj@vip.163.com。报名材料包括:《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我单位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审核
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笔试人员。笔试当天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以便进行审核。未入围笔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情况,择优进行面试。
(四)聘用
经面试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录用人员为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同制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我单位综合考核通过,正式聘用,购买“五险一金”,工资标准每月208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16413
附件: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80814.doc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