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妇产科医师3名,外科医师3名,耳鼻咽喉科医师2名,眼科医师2名,内科医师5名,儿科医师3名,麻醉科医师1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公开招聘紧缺人才计划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发送电子邮件(邮箱:bayihp@163.com)或寄送(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办公室,邮编546102)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招满为止。
3.报名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办公室。(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八一街道康乐路1号)。
4.资格初审:报名者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医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初审合格者,参加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面试,重点评估应聘者的专业水准以及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面试工作结束后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拟聘人员通过面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医院工作范围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与应聘者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按我院《聘用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与在编职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享受单位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给予不低于原工作单位岗位等级聘用,享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个人能力,可享受低职高聘待遇。
(三)安置生活补助
1.副主任医师:给予安置生活补助20万元,须签约服务满5年。
2.主治医师:给予安置生活补助15万元,须签约服务满5年。
3.执业医师:给予安置生活补助10万元,须签约服务满5年。
本公告由兴宾区八一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669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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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兴宾区八一医院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