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一名),详见《灌云县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大专以上学历;
(七)有文字、计算机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邮箱gyxjwgbs@163.com,标题为:“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两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联系,联系电话0518-80302223。
(三)报名材料
1.灌云县纪委监委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灌云廉政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照招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灌云廉政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若被通知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须通过体检及考察方可聘用。
九、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用人方式: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后派遣到我委工作。
(二)试用期待遇: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
(三)正式用工后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工资每人每月3500元。
(四)从试用期开始,聘用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均由我委承担。
十、纪律监督
灌云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030222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云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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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灌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