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博物馆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三)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具有亲和力。
(四)年龄为24岁以下(出生年月1997年1月1日以后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五)裸眼视力4.9以上;女性身高1.64-1.70米,男性身高1.75-1.80米。
(六)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七)满足下列之一的可优先或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1.应聘中文讲解员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者;
2.具有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教育学、编导、新媒体艺术设计、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者;
3.具有相关特长或在相关重要赛事中荣获最高奖项者。
二、讲解员岗位说明及薪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日常讲解接待;
2.组织、策划、实施博物馆社会教育活动;
3.院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薪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依据河南博物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初试、复试、笔试、体检及政审,公开选拔、择优录取,政审合格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签定劳动合同。
(一)报名初试: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3月22日(6天)
2.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河南博物院东配楼社会教育体验厅。
3.应聘人员携带《河南博物院2021年招聘讲解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报名。
4.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5.联系电话:0371-61732151、63511237。
(二)复试:
1.复试时间:2021年3月24日
2.复试内容:
(1)声音、普通话测试(朗读、朗诵。朗读材料自备一篇,本院指定一篇);
(2)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
(3)语言技巧测试;
(4)其它技能和才艺展示。
(三)笔试:按复试成绩前40名参加笔试。
(四)总成绩:按照复试、笔试成绩按4:1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少于60分不予录取。
(五)体检: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2人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按各招聘岗位人数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七)岗前培训:政审合格,签订培训协议,参加河南博物院举办的三个月岗前培训。
(八)聘用:岗前培训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南博物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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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博物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