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用人性质
公开招聘11名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用人性质为劳动合同制。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不得报考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进入我校其他招聘批次组织考察环节的;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核、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招聘关于年龄的计算说明如下:
“40岁”即1980年3月12日至2003年3月11日出生;
“35岁”即1985年3月12日至2003年3月11日出生;
“30岁”即1990年3月12日至2003年3月11日出生。
2.本次招聘关于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均截至2021年3月31日。
3.应聘者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或之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资质证书。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陆深圳技师学院人才招聘网络平台(https://zp.ssti.net.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17:00。
(三)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55-83774506、83751259。
2.联系人:亓老师、朱老师。
四、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深圳技师学院。
(二)资格初审办法。
所有成功报名的应聘者先进行网络资格预审,择优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必须亲身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三)资格初审材料。
1.基本材料:报名表(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含认证报告)、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应聘人员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工作经历及任职经历,提供满足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聘任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交记录。
(2)所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3)以国(境)外学历参加应聘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资格审查不合格。
2.应聘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深圳技师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本次考核由深圳技师学院负责组织。符合应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学校统一通知参加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形式另行通知。
我校将根据各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分批次开展考核。每个岗位原则上只开展一次考核。第一批岗位考核时间预计为2021年4月上旬。其余批次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若经多批次考核后,仍有岗位空缺,将持续开展招聘工作。
六、执行回避制度
凡与学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结果公布
根据考核成绩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日。
八、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考核成绩单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并对考察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拟聘人员确定。
根据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结果,经校党委会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
拟聘人员将于考察结束后在深圳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日。
十、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一、查询网站
公告及有关事项请登录深圳技师学院网站【人才引进】栏目(http://www.ssti.net.cn/)查询。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应聘人员应在“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在进入招聘场地时,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若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将不能进入校园参加考试。未尽事宜,按照政府及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规章制度执行。
十三、本公告由深圳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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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深圳技师学院第二学期合同制教师(教辅人员)招聘计划表x.xlsx
深圳技师学院应聘者招聘系统操作手册
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深圳技师学院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