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校医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校医职责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专业资格要求:
1、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护理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能胜任校医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2、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已取得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别的执业资格证书;
3、护理人员已取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专业及以上资格证书(含护士)。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乡镇15家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在编及人事代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289家村卫生室的工作人员;
4、其他不符合招聘相关要求的。
三、招聘人员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gyang.gov.cn/)发布招聘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及时登录查阅。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3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荥阳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福民路与国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0371—60252068(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71—64651138(市卫建委基层卫生健康科)
3.报名相关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材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用A4纸复印)。
(2)报名时提交两份《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校医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时上交《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校医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请自行下载打印。
(4)参加报名的考生请自觉遵守防疫工作要求,自觉在警戒线外排队,进行扫码,或出示绿色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自觉佩戴口罩。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综合素质、仪表举止、综合素养、语言表达、思维分析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对应聘岗位知识的掌握程度及相关业务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人员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考生参加体检,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同时参加体检。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和相关岗位从业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由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荥阳市人社局、教育局和卫健委共同进行,考察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政策办理相关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基层医疗单位在编人员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员额制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所有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所提供材料应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如有弄虚作假者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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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荥阳市公开招聘校医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s.doc
荥阳市公开招聘校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