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是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全额补助,主要为全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和大数据发展工作提供服务,承担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公共数据平台、省政府网站等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1个岗位共1人。
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本次招聘的岗位列为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浙江省各地户籍。
残疾类别:听力残疾;肢体残疾。
残疾等级:肢体残疾四级;听力残疾为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能够达到体检标准者。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8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但对相应残疾项目及等级只做复核,不列入认定范围。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残疾人专设岗位无需缴纳报名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6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电话告知报考人员。
4.应聘资格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人力社保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具体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和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
1.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3557、87052576。
(五)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1-81051126。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点击下载>>>浙江省大数据发展中心招聘岗位表ss.xls.xls